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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亞:本公司董事會解除經理人陳正競業禁止之限制

鉅亨網新聞中心

第二條第21款

1.董事會決議日:104/11/04

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:陳正 總經理

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為配合本公司投資及營運所需項目

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委任期間

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):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

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經理人姓名及職稱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

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不適用信貸台北松山信貸

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不適用

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不適用

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不適用

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無不利影響

11.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台北中正汽車貸款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不適用

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健亞-本公司董事會解除經理人陳正競業禁止之限制-10155675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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